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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5-03-25   点击数: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以及《青海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和《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确保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负责全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协调等工作,负责审批拟录取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复试并审核本学院拟录取名单,指导各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负责处理考生申诉。

(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建立由研究生导师及本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具体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以德为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坚持综合评价、形式多样。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综合运用实践操作、实验、面试、笔试等方式。

(四)坚持分类选拔、择优录取。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及地点

我校各招生学科专业均采用校内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各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底完成。

(三)复试资格

1.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满足我校公布的《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人数按不低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已录取的推免生数)的150%确定,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5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研招办(研究生院)按规定开展。

4.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录取。

(四)复试实施

1.复试内容为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采用实践操作、实验、面试、笔试或多种方式组合的形式进行,具体以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2.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等情况,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情况,以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语种与初试外语一致。凡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为266梵文(含40%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5.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环节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8.复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其考核范围以招生简章及有关通知要求为准。

9.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复试环节各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即可予以拟录取。

(五)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具体以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六)复试程序

1.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研招办(研究生院)根据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招生计划、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同步转发至各招生学院。各招生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发布复试通知。

2.开展资格审核。复试开始前,各招生学院采取人证比对等措施,结合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数据开展考生身份审核。资格审核时,须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考生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等,具体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提前公布。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在职证明,且出具在职证明的单位须与报名时填报的单位一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一致的,在职证明中应具体注明,考生个人同时提交情况说明。

3.组织复试。各招生学院按照本方案及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复试工作。

4.成绩公示。每批次复试(含调剂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按照各专业总成绩换算方式计算总成绩,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调剂工作

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工作,学校将出台《青海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细则》,明确调剂条件、程序等,调剂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调剂阶段复试录取工作按本方案执行。

五、录取工作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各学院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总成绩也相同,按综合面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在各招生学院公示考生成绩的基础上,研招办(研究生院)报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拟录取考生须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寄递体检结果(以邮戳为准)。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招生学院以函调方式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应于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将《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鉴定表》(附件2)寄递至招生学院(以邮戳为准)。

6.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未参加复试者;

(4)复试中任一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5)提供虚假信息者;

(6)初试或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者;

(7)拟录取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8)未经我校公示者;

(9)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专业的考生,在拟录取阶段未及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10)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者。

六、信息公开工作

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信息均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研招办(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在官网公开以下信息: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方案、调剂细则、进入复试一志愿考生名单、专项计划及享受各类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情况、调剂信息、拟录取名单,以及校院两级咨询、监督方式及申诉渠道。

七、申诉渠道

(一)研究生院  0971-8237294

(二)校纪委  0971-8804617

(三)咨询及申诉邮箱:yz10748@126.com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具体解释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

2.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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